临时价格干预效果显著 我县春节期间物价稳定
苍南新闻网2月14日消息:日前,记者从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了解到,自从2月1日我县对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全县各地价格稳定,无出现在春节长假期间群众反映各类商品乱涨价行为。
为抑制企业不合理涨价和制止乱涨价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心理预期。温州市发改委于1月28日发布今年第1号公告,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大米和当地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制品,以及菜籽油、豆油、调和油、猪肉、牛奶、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明确全市49家调价备案商品的企业。我县有6家列入调价备案商品企业,分别为苍南县双得利粮食加工厂、苍南县灵溪镇添顺副食品经营部、苍南德鑫副食品商行、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苍南县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苍南世纪联华超市,其每样商品价格都已备录在案。我县对这6家企业明确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凡“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或者“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或者“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且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经营者,必须将企业名称、包括品牌规格、提价幅度、提价理由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在调价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县发改局备案。
同时,我县及时组织县双得利粮食加工厂等11家批零企业负责人召开重要商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会议,进一步贯彻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实行重要商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精神,要求各企业站从全局的角度和稳定的高度出发,规范经营、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工作。(记者 冯瑞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