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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养老金标准再度上调 补发养老金春节前到位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3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30日消息:记者日前从县社保局获悉,2008年我县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标准再度上调,调整水平高于2007年。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养老金调整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在全县企业中凡于2008年6月30日前已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均可享受。
  这次调整采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份是退休人员按人均60元的标准调整;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45元的标准调整。第二部分是退休(退职)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发2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50元等。
  据了解,这次养老金标准已提前调整完毕,调整的养老金从2008年1月1日起补发,补发的养老金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黄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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