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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火灾隐患 豆浆店主自食苦果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29日消息:灵溪镇一高层建筑内某豆浆加盟店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日前,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豆浆加盟店业主赖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月4日,县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灵溪镇一高层建筑内某豆浆加盟店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店厨房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做燃料,违反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检查人员当场向该店核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月10日,县消防大队对该豆浆店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但该场所业主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这一情况,县消防大队迅速进行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1月18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的规定,对该豆浆店业主赖某依法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通讯员 萧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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