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规范人力三轮车管理 违反交规将处罚款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18日消息:笔者日前在龙港交巡警中队了解到,2008年春节开始,该镇人力三轮车一旦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部门将处以5到50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2008年春节开始,龙港镇所有的三轮车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在装有“电子眼”的路口将接受检测,逆向行驶、闯红灯被拍摄者,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将处以罚款5-50元,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也将处以20元的罚款。每辆三轮车的违法行为也将记录在案,并与年检挂钩。三轮车夫还将实现持证上岗,参加温州市交警大队组织的统一培训,培训合格获得驾驶营运三轮车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另据了解,为了方便“电子眼”的监控,所有的三轮车在年检更换新车时都要在顶棚喷上三轮车的号码,如果没有按规定喷上号码将被视为私自涂改号码处理。(通讯员 高仙仙 郑双洋)



